本處簡介
- 內容
沿革
日治1895年以前 清代私設私營時期 :私人興辦埤圳 大正10年 (西元1921年) 日治時代各埤圳水利組合時期:南投郡區、大屯郡區、能高郡區、新高郡區各埤圳水利組合 昭和16年(西元1941年) 日治時代水利統治時期:南投水利組合、大屯水利組合、能高水利組合、新高水利組合 民國35年(西元1946年) 台灣光復農田水利協會時期:水利組合改名為農田水利協會 民國37年(西元1948年) 水利委員會時期:農田水利協會改名為水利委員會 民國45年(西元1956年) 農田水利會選任時期:南投與大屯水利委員會草湖溪以南地區,合併為南投農田水利會,能高與新高水利委員會合併為能高農田水利會 民國64年(西元1975年) 健全農田水利會時期:南投農田水利會與能高農田水利會合併為南投農田水利會 民國72年(西元1983年) 改進農田水利會時期(1983~1992 年):民國 73 年,臺灣省政府於研究後擬定「政府負擔農田水利會灌溉、排水工程補助之檢討及水利會財務改善計畫」,其財務及經營困難,應協助其改善。部分民意代表建議將農田水利會改為政府機構或由政府接管。後1990 年(民國 79 年)底,行政院於邀集各有關單位研商後裁定,農田水利會仍應維持公法人體制,並指示針對農田水利會的組織體制及各項缺失予以改進。 民國82年(西元1993年) 政府遴派農田水利會時期(1993~2000 年):臺灣省政府為依「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」規定,於原選任會長及會員代表任期屆滿,即 1994 年(民國 83 年)5 月底前,完成第一屆遴派會長及會務委員工作。 民國90年 (西元2001年) 農田水利會回歸自治時期(2001 年至2020年) :民國 90 年6 月 20 日,再度修正「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」相關條文,規定農田水利會設會務委員會,會務委員由全體委員會分區選舉產生,連選得連任,並規定農田水利會會長的參選資格,應年滿 30 歲且具會員身分,由會員直接投票選舉產生,農田水利會遂邁入另一個民主自治的新時代。102年1月1日臺灣省15個農田水利會同步更名,臺灣省南投農田水利會更名為「臺灣南投農田水利會」。 民國109年10月1日(西元2020年) 改制納入公務機關時期(2020年至今):民國109年7月22日制訂公布「農田水利法」,並自109年10月1日施行。原各農田水利會改制納入公務機關,本處定名為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南投管理處」。 地理環境
本處灌溉事業區域位居台灣中部,東與中央山脈為鄰,西南以烏溪支流貓羅溪為界與農田水利署彰化管理處鄰接,北以草湖溪為界,鄰接農田水利署台中管理處,烏溪支流橫亙其中,孕育這多山且人文薈萃的土地。轄區內多山,土壤肥沃,景緻宜人,觀光資源豐富。轄區地勢自海拔50公尺至750公尺,高低懸殊,由東向西北逐漸傾斜,且河床狹窄,夏季豪雨使水流湍急,易造成取水口嚴重損害,維護經費相當高。氣候四季溫和,夏季多雨,水量充沛,冬季雨量稀少,水源較為匱乏,年平均雨量1,731公釐,降雨多集中於每年5~9月,平均雨量1,433公釐,約佔全年雨量約82.2%。因降雨分佈不均,造成用水調配困難。
灌溉水源及作物特色
本處管理之灌溉系統共計74處,灌溉水源主要取自烏溪,灌溉面積12,675公頃,占總灌溉面積之95.72%;少數取自濁水溪,灌溉面積567公頃,占4.28%。灌溉管理方式受季節性水源豐枯影響而有不同,平時以川流式續灌供水,一期作整田插秧期間,適逢枯水期,地面水源常不敷調配,則採取輪灌方式供水並佐以地下水井補給灌溉。二期作期間水源豐沛,惟多颱風、豪雨等災害,致養護費用偏高。為促進水資源之有效利用,於區域或農田排水路,施設攔水門或攔水埧,截取迴歸水引灌。
區域內以雙期作田為主,共計12,684公頃,每年種植水稻二次,部分於二期作收割後再種植其他短期作物如南瓜、蔬菜、綠肥等裡作。其餘558公頃為第二期單期作田,於每年夏秋二季供水灌溉。
地質以砂壤土為主,壤土次之。土壤肥沃適宜各種作物種植,主要作物為雙期稻作,次為甘蔗、筊白筍、蔬菜、花卉、香菇等。
未來展望
南投管理處主要任務系負責農田水利事業之興辦及經營管理,為配合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農業之影響與耕作方式之轉型,對於灌溉設施更新及管理、應配合農業政策、社會需求與轉作方式之變革作系統性的規劃及檢討,如噴灌、滴灌等之灌溉設施,以配合水田轉作花卉、有機蔬菜、網室栽培等,節省灌溉用水,減少管理人力、提升農業經營效率,以降低生產成本,增加農民收益。
本處在財務拮据情況下,積極致力於行政革新、精簡人事、爭取多角化經營、增加財源收入、嚴格執行工程監控、提昇工程品質。積極辦理水利小組業務、協助本處推展業務。嚴格監控水質、預防水汙染防治、提昇旱作灌溉技術、節省水量、提高單位產量、改善老舊渠道、強化輸水能力等等。
為期使本處業務更臻於理想,以「農田水利事業永續經營」之理念,計畫性、前瞻性的以「生產、生態、生活」之三生原則,配合政府推行農田水利建設,實現富利農村之理想。今後將朝以下目標努力:
(1)配合政府精簡人事政策,節省人事費用,達到「節流」的目的。
(2)培訓人才,讓水利技術得以世代交替,永續流傳。
(3)以「品質第一」、「服務為先」、「效率至上」作為本處服務農民的工作要求,促使本處業務更臻完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