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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關安全宣導-加強鋰電池使用安全維護作為一、鑑於近期媒體報導外國國家資訊資源服務中心因鋰電池爆炸起火,導致政府系統癱瘓,另國內外亦有多起鋰電池過熱、爆炸引發火災之案例,顯示若缺乏妥善使用與維護規範,將對機關設施及人員安全造成重大風險。 二、為避免類此事件發生並共同維護機關安全,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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廉政宣導-農業部 113 年履約管理(含契約變更) 廉政宣導案例彙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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詐團聯手代書鎖定銀髮族誘騙手法以退休教師「謝士英」的名義,利用贈書活動或是土地貸款設定等訊息吸引民眾上鉤,隨後將民眾轉移至Line群組內,再冒用「麥格理資產管理公司」名義製作證券APP,讓民眾誤以為只要照著投資股票就能獲利豐富,不斷加碼投資,甚至將房地產抵押貸款。而該集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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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年6月份消費者保護宣導線上預購型群眾集資:消費者(贊助者)在線上集資平台上,認同提案人的提案,以贊助的方式,讓提案人募足資金、完成提案成品後,將提案成品交付給消費者(贊助者)的交易模式。 提醒:務必看清楚提案內容及集資平台規定後,再決定是否要出資贊助。原則上得適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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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年6月份機關安全宣導抗震保命3步驟:1趴下 2掩護 3穩住 瓦斯外洩處理4準則: 1.禁:禁止開關任何電器 2.關:關閉瓦斯桶開關閥 3.推:輕輕推開門窗讓空氣流通 4.離:立刻離開現場,大量洩漏時,報警求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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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用公務系統狂查網紅個資報載○警分局偵查隊一名小隊長日前被發現,濫用公務查詢系統多次搜尋多位網紅個資,不過督察組進行調查後,小隊長堅決否認曾涉犯此事,結果調閱監視器竟發現,竟是一名隊員盜用小隊長的帳號查詢多位網紅個資,該隊員事後坦承因好奇心才犯錯,因此遭記2小過;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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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務機密宣導-常見洩密案例彙整資料來源:桃園市政府航空城工程處網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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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關安全宣導-平時不練資安功,駭客入侵一場空、危機不會預警,安全沒有假期,時時警覺在心,降低危害可能資料來源: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網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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亂公布他人個資最高要罰100萬在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的規定中提到,一般民眾不可以無故蒐集、處理或是利用他人的個人資料,必須是基於合理的目的,像是為了提供法律服務而索取資料,或是有經過本人允許等例外的前提才能進行。沒有任何理由、惡意地公布別人的個資,無論是為了自己或他人的利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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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年7月份公務機密宣導建立文書保密觀念,禁止公文機密外洩。為了維護公務機密,公共場所不談公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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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年7月份廉政法令宣導乾淨政府誠信社會 法務部廉政三要問 Q1廉政署三大目標? 一、降低貪瀆犯罪率。 二、提高貪瀆定罪率。 三、確實保障人權。 Q2廉政署受理檢舉方式? 一、親身舉報:24小時檢舉中心(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)。 二、電話舉報:0800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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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地管理面-避免契約外之額外要求案例: 某工程施工說明書已載明僅「吊樑」施工須於夜間施工, 其他如站房結構體等工程等則可於日間施工,惟履約過程中卻因配合機關營運條件變更,針對其他項目,仍要求承商夜間施工,致廠商請求增加費用 機關抗辯:施工說明書保安措施「吊樑施工必須在夜間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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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安宣導-慎用USB,守護資通安全!許多使用者常會用 USB 隨身碟來儲存或搬移檔案。然而,這些裝置的安全性不易確認,可能不知不覺就夾帶了病毒或惡意程式,為確保安全,機關在使用USB請遵循以下原則: 請不要將來源不明或未經確認的 USB 裝置插入公務電腦。 若有資料傳輸需求,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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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1項但書第6款所稱一定金額(107年12月13日生效)行政院、監察院 公告 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7年12月10日 發文字號:院臺法字第1070213910號 院台申貳字第1071833487號 主旨:公告「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但書第六款所稱一定金額」,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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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實際出差詐領出差旅費○○鄉公所工務課○課長填寫出差報告單,於89年13、14日出差赴臺北參加內政部○○署專案會議,後因故未及參加會議;惟仍填具出差旅費報告表支領2日差旅費,計2,096元,於偵查期間自動繳還國庫,案經管轄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規定...